关于对校友QQ群和微信群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
发布人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06   浏览次数:1601

各校友分会:

在大家共同努力下,部分省份、地区已经建立开通了校友qq群和微信群,方便了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交流。为规范管理,给广大校友营造一个健康、和谐的交流平台,经校友总会研究决定,特作如下要求:

1.校友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校友办)对群主及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,需按要求填写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群群主及管理登记表》(附件),信息变更后需及时通知校友办。

2.所有群主应设立群规,群规可根据管理要求结合本群实际情况进行设定,群规中必须包含要求中的第5条、第6条、第7条,群规应不定时在群里公布。

3.群主不是学校教师的,群管理员中必须至少有一位教师。

4.群主如遇特殊情况,可以向校友办申请将群主身份转给其他管理员,并在群内公告说明,一般不允许解散群;非要解散群的,也必须在校友办设立新的群后,在群内公布十日以上才可以解散。

5.所有校友群成员应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,并及时要求群内成员规范群昵称,以便大家相互了解和监督。

 

6.禁止在群内发布反动言论、有损国家、学校形象的信息。

7.禁止在群内发布色情,博彩,恐怖,病毒信息及链接!不得在群内发布未经证实的涉嫌泄露个人隐私,造成财产损失的信息!禁止传播不真实的信息!

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所有。

 

联 系 人:高 

联系方式:027-87943962

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群群主及管理登记表.doc 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总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126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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